勞動部在上週預告,將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其中一項規定,雇主扣全勤獎金時不得違反比例原則。勞動部長洪申翰今(24)日明確表示,全勤獎金是工資一部分,不能全有或全無,勞工若請病假時,應該按比例扣除。

為了強化勞工病假權,勞動部修正《勞工請假規則》,新制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上路,其中明定勞工一年請病假在10天以內,雇主不得為不利處分,雇主違反規定,將遭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全勤獎金部分,規定雇主扣除時不得違反比例原則,或對未足月請病假有全數不予發給情形,避免造成勞工不敢請病假的情況發生。

洪申翰今日接受《POP撞新聞》節目專訪時表示,先前法院有好幾例判決,都將全勤獎金視為工資一部分,因此勞動部這次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就是要規範雇主,不得因為員工請1天病假,就扣除全勤獎金,也就是全勤獎金不應該是全有或全無,避免勞工因代價太大而抱病上班,這不是件好事。
洪申翰提到,勞動部和產業公協會討論,全勤獎金發放,依病假天數按比例扣除還算合理,也就是「請1天病假就扣除全勤獎金1/30」,希望藉由新的制度,讓企業能把勞工健康權擺在優先地位,身心健康的勞工,這樣上班時效率會更好。

另外,洪申翰還說,無論勞工請了幾天病假,雇主在考核時應該是綜合考量,有些勞工請病假,但業績仍能保持很好,不能因為勞工請假病假,就對其考績和考核有不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