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10年付出一場空!一位軍人跟交往近10年的女友感情糖甘蜜甜,每個月還乖乖匯至少2萬元給女方要存起來當「結婚基金」,但他後來竟發現一個驚人事實,那就是女友其實有小孩,而且還是位婚姻狀況正常的人妻,情何以堪的他崩潰提告,要討回共316萬8千5百元的「付出」。
羅姓軍人付了10年的「結婚基金」,到頭來是一場空。(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據台中地院的判決書資料,羅男向法官陳述他跟林姓女友從2011年開始交往,一開始是在2008、2009年間上網聊天時認識,羅男從2011年3月至2020年9月,一共匯款316萬8500元,他表示:「林女說願意與我交往,還說要為往後結婚預做打算先存錢,要求我按月至少匯款2萬元給她儲蓄,當作結婚基金。」
後來羅男發現林女的已婚有小孩人妻身分,但林女竟表示「沒有意願離婚與他共組家庭」,羅男崩潰之魚在2022年6月23日,寄存證信函給林女表示要「撤銷贈與」,要對方7天內歸還受贈的316萬8千5百元,羅男向法官表示,林女有收到存證信函卻沒還錢給他所以提告。
林女出庭時辯稱,在跟羅男交往之前,有明確告知對方自己還是已婚,也有說自己有一名未成年子女,但羅男仍然執意追求她才勉強答應,交往期間她多次跟對方表明想分手,但羅男多次以言語、肢體方式恐嚇她。
林女又說,羅男後來知道她經濟狀況不好,竟然單方面主動匯款,表示「這筆錢是用來讓妳照顧自己跟孩子,不是結婚基金」,她後來在2020年9月間再次跟林男提分手,對方不滿之下竟連續打電話騷擾她的家人,還逼她簽本票,不然就揚言要讓她的家人知道2人的戀愛關係,她曾因此事向法院申請民事暫時保護令。
但林女跟她表姊的對話在法庭上曝光後,卻打了林女自己的臉,法官檢視後發現林女向表姊說:「我真的是想跟他(羅男)結婚」、「那我會在跟他的結婚之前,把身分結束」,也曾跟羅男說「我想跟你在一起」、「因為我一直跟你講說,我要跟你一起同甘共苦,所以我沒有要求一定要有婚禮,我有這樣講」、「我原本是要簽離婚」等等,法官表示由此可見羅男主張雙方是以結婚為前提展開交往一事,堪信屬實。
法官也指出,林女先否認說過上述的言詞,後來又改口說是因為受到羅男逼迫才會那樣說,說詞前後反覆也未能舉證,實在難以令人信服,羅男與林女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如果不是因為相信兩人日後會結婚,羅男怎麼會在知道林女已婚有子女、每個月僅見一次面的情況下,持續匯款將近10年,最終一審判決出爐,法官不採信林女的說詞,判她應歸還羅男316萬8500元的「結婚基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