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合一大選期間,新北市三重區呂姓里長的妻子,為支持當時尋求連任的市議員蔡明堂,涉嫌利用里內巡守隊為名義,四處打探、統計里內共計幾名投票權人,最後掏出每票500元、共1萬3500元賄賂里民投票給蔡明堂,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選罷法,將呂妻及黃男起訴。
起訴指出,去年10月間,黃男為里內巡守隊隊員,呂妻為支持蔡明堂當選,指使黃男利用職務之便,先打探里內多少投票權人設籍,黃男統計後手寫在白紙上,同年月27日,將寫有投票人電話、地址的資料轉交給呂妻,呂妻再掏出1萬3500元,指使黃男以每票500元買票賄賂。
黃男取得匯款後,陸續在10月底、11月初,趁著四下無人在住所樓梯間向里民買票,其中3名里民拒收,黃男還要求代為轉交匯款以賄賂鄰居,4名收賄里民則因認罪獲緩起訴處分,但須各上繳國庫3萬元。
中時 許哲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