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書記官涉偷賣法拍屋 北檢傳喚屋主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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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前書記官駱俊勳,去年將1戶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精華地段,市值6000多萬元的房屋,在沒對外公告的情況下,以3169萬元低價賣出;台北地院認程序有瑕疵,主動依偽造文書罪將駱函送台北地檢署調查,檢方日前傳訊駱後,今天下午再開庭以證人身分傳喚得標者李姓男子查證,訊後請回。

去年12月20日,台北地院舉行法拍,當天並無司法事務官主持,書記官、錄事、執達員等在場,僅駱在場主持,駱將台北市大安區精華地段,市值6000多萬元的房屋,以3169萬元低價賣結李姓投標者。

但駱卻制止,指該物件有3張標單,已有人透過通訊投標,以3700萬元得標,但遭在場人士質疑,要求他拿出標單,駱先說要請示上級,之後才宣布由李姓投標者以3169萬得標。

此事引發民執處庭長關注,調查發現程序有瑕疵,立即宣布廢標及停止駱的網路權限,要求他不得再處理這件法拍案,但駱仍開出確定得標的「權利移轉證書」,北院發現後,將駱調職並函送北檢調查。

據了解,檢方訊問時,駱辯稱,是因案件量太多,想趕結案,未涉及不法,檢方仍在調查。

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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