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林姓男工程師,與女網友小愛(化名)約炮後被告性侵,林男被傳喚到案喊冤說,當天是小玉主動表示要到新竹玩,且事先2人說好到旅館開房間,過程中雙方都感到愉悅。檢察官也發現,2 人開房3小時做了3次,小愛都沒出口拒絕,因此認定林男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小愛指稱,林男利用她罹患憂鬱症、恐慌症,在心靈脆弱時,帶往旅館開房炒飯,但也承認,林男來之前就有說去開房間,自己也知道接下來會發生關係,只是,登記客房休息3小時後,雖想反悔,卻又不好意思說出口,當天總共「激戰」3次。
檢方依據小愛陳述內容認為,小玉當日沒拒絕或反對,仍與對方前往旅館開房,且床戰過程中也沒有拒絕,甚至發生3次性關係,顯見林男並無妨害性自主的犯意,因此認定林男嫌疑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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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