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後涉及呼麻、性侵等風波的樂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另因與前東家「東聲唱片公司」片面解約,與夥伴楊琳各遭東聲求償懲罰性違約金1000萬元,及成名曲《癡情玫瑰花》在YouTube上破億點閱的分潤收益124萬5353元,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25)日判胡睿兒、楊琳應各給付東聲唱片62萬元。本案可上訴。
胡睿兒、楊琳與東聲唱片爆發合約糾紛,起因2人不滿楊琳創作的《一見鍾情》、《啾啾啾》2首歌被東聲擅自賣給雞排妹,又未付2人版稅,決定與東聲解約。但東聲認為2人未依約製作8張專輯、80首歌曲,提告求償各1000萬。且由東聲出資拍攝的《癡情玫瑰花》MV,在Youtube上1億多點閱所得收益124萬多元,應歸屬東聲唱片,2人共需給付2124萬多元。北院今(25)日審結,法官判胡睿兒、楊琳應各給付東聲唱片62萬元。
中時 王己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