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游男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單親媽媽小華(化名,下同),之後借住小華的租屋處,結果游男趁兩人在廁所抽菸時,突伸手強摸小華胸部,甚至脫褲掏出生殖器強迫對方口交。
游男與單親媽在廁所裡抽菸,竟獸性大發強逼口交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
判決書指出,游男因為經濟能力不佳,所以透過小華公司主管認識小華,有次在台北參加球敘活動時,問小華能否借住租屋處,獲得同意後便住進去。結果某天兩人在廁所抽菸,小華坐在馬桶上,游男竟脫下褲子要求幫他口交,由於小華力氣不夠大,所以耗盡1分鐘才將對方推開,後來游男又摸胸部,想進一步性侵,嚇得她趕緊逃離現場。
法官表示,游男2022年1月份時傳訊給小華,「我認為你欠我一個道歉,另外有些事情我很疑惑」;小華則回,「對於你習慣直接在女生面前掏老二,還要別人幫你打手槍,硬套你老二到別人嘴裡這幾件事情,我無法理解,而且,我認為針對這些事情,你必須和我說道歉。」
游男解釋和小華母子相處時很歡樂,彼此也相談甚歡,所以不斷祈求原諒,小華回嗆「誰來體諒我?這是笑話嗎?」對於游男竟然痛哭,她更覺得莫名其妙,該哭的人才是她。
二審法官審酌游男確實犯下強制性交,導致小華身心受創,但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游男先賠償30萬元,後續按月賠償4萬元直到繳清,並獲小華原諒,因此撤銷原判決,依犯強制性交罪,改判1年10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參加法治教育課程1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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