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到就毀了!牛排館老闆夜潛女方家殺人 遭判刑6年8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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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牛排館老闆黃姓男子與王姓女店員交往後分手,黃男不滿王女拒絕復合,竟在深夜攜械潛入王女家中,架住王女脖子後刺入,傷口深達6公分,送醫撿回一命,王女身心嚴重受創,屏東地院依殺人未遂判刑6年8月定讞;民事賠償部分,一審判決黃男須賠償208萬4518元,還可上訴。

牛排館老闆變身恐怖情人,愛不到女員工就行兇遭重判。(圖/報系資料照)

被害人王女曾與黃男交往,還在黃男的牛排館擔任員工約5年,協助煎、煮牛排,並負責麵條烹調及店面整理工作。雙方分手後,男子求和未果,竟翻牆進入王女住處,王女驚醒之際,遭黃男持利刃架住脖子,隨即刺入頸部中央部位,導致傷口長約1.5公分、寬約1公分、深度約6公分,氣管左側達左頸動脈側邊系爭傷勢。

王女遭割喉後治癒,卻陸續出現創傷相關症狀,包括逃避談論創傷相關事件、負向思考、過度警覺、焦慮情緒及嚴重失眠等,黃男被判刑6年8月確定,目前正在監獄服刑中。

王女再提告請求精神賠償,法官認為,男子犯行導致女方傷勢非輕,幾乎危及生命,且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狀及憂鬱症,不論在肉體上或精神上,均必感到相當痛苦,自得請求被告賠償慰撫金,判決黃男須賠償208萬4518元,可上訴。(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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