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男搶93歲阿公藍寶戒 嫌稱酒醉有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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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男子見93歲高齡阿公手戴藍寶石戒子,向他索錢未果,涉嫌動手歐打搶戒,阿公大喊救命,路人見狀喝斥並錄影,吳未得手就逃走,警循線查獲。吳辯稱,他喝酒、有精神疾病,但法官查無就醫紀錄;警察作證,逮吳男時他身上無酒味,精神無異狀。台中地院依強盜未遂罪,判吳男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56歲吳男在2019年10月17日行經台灣大道騎樓,發現年邁的阿公,拄著長柄雨傘當拐杖行走,手戴藍寶石戒子,開口向他索錢被拒,竟動手強行拔戒子,阿公緊握手抗拒,吳男改猛力打頭並喊:「我要錢」;阿公嚇得大喊「救人喔!」,陳姓路人見狀報警,喝斥停手,並以手機錄影,吳男未得手就逃離。警方循線在東協廣場的財神廟找到吳男。

阿公經就醫診斷為「頭皮挫傷,左手挫瘀傷、左大腿挫傷」。吳男向法官辯稱,他在案發當天有喝酒;律師也稱吳男因飲酒、有精神疾病等因素,導致辨識行為能力降低。但查獲的警員作證,找到吳男時,他精神狀況正常,警訊時自稱沒喝酒,身上也沒聞到酒味。

吳男指稱,他因精神疾病曾到多家醫院就醫;但法官卻查不到就醫紀錄,經委託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定,鑑定認為吳男「沒有明顯的幻聽妄想,情緒穩定,對詢問的問題可切題回應,語言理解能力及表達能力未有重大缺損」。

法官認定,吳男曾有多起竊盜、強盜前科,對自身行為缺乏反省能力,毫無悔意。犯案動機與錢財、人格特質有關,與精神疾病無關,且犯案當時未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依強盜未遂罪判吳男徒刑3年6月。

中時 陳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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