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哄騙女學生交往 2年愛愛259次下場慘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狼師哄騙女學生交往,2年嘿咻259次遭重判。(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狼師哄騙女學生交往,2年嘿咻259次遭重判。(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台南市1名方姓補習班負責人,哄騙一名當年只是小五的女學生小花(化名)與他交往,兩人2年來在補習班教室及地下室等地點,嘿咻259次,小花升上高中後決定不再交往,方男竟散布謠言,導致親友對她不甚諒解,小花求助無門才對母親吐露實情,台南高分院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方男8年6月徒刑。

據「三立」報導,小花從國小5年級開始,就到方男的補習班補習,方男2014年1月間向小花告白,並佯稱等她滿18歲就會結婚。小花因當時對愛情懵懂無知,便答應交往,方男就利用每週一到週六的補習時間,將小花帶3樓房間或地下室嘿咻。

小花升上高中後,不想再與方男交往,方男竟利用她成績不理想為由,散布小花誤交損友謠言,小花求助無門下,接受表姊及阿姨的勸說,對母親說出與方男的不倫戀,母親得知後帶著小花到警局報警與提告。

台南高分院認為,方男為逞一己私慾,竟哄騙小花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嚴重影響小花身心健全發展,惡性重大,遂依116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分別判處3年6月徒刑,另外涉犯143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分別判處8月徒刑,合併應執行8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