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亂貪官!江西縣書記收賄5176萬「還睡女下屬」 判關10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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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報導,曾捲入性侵風波的江西縣官毛奇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約450.2萬台幣)。

女下屬李佩霞及前江西縣官毛奇。(圖/翻攝微博)

報導指出,2025年4月8日,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萬年縣委原書記毛奇受賄案,以被告人毛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其犯罪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2年至2024年,被告人毛奇利用擔任上饒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掛職萬年縣委常委、副縣長,萬年縣汪家鄉黨委書記),萬年縣委副書記、縣長,萬年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職務晉升、銀行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50萬餘元(約5176萬台幣)

據此前報導,2024年7月,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委書記毛奇被實名舉報涉嫌性侵女下屬李佩霞,遭到李佩霞的父親實名舉報。7月26日,江西省紀委監委宣布,毛奇正接受江西省紀委監委的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4年8月,上饒市委聯合調查組通報稱,毛奇存在利用職權影響與李佩霞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問題,李佩霞為了職務調整升遷違反生活紀律;李佩霞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及公職。

2024年11月3日,官方再通報,毛奇曾經利用職權與李佩霞發生不正當性關係,而李佩霞亦為職務升遷違反生活紀律。江西紀委公布,毛奇大搞權錢交易,非法受賄,遭「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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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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