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人妻(化名小美)因炒股失利,輸光教育基金,向交友軟體認識的吳姓銀行員求助,並以性行為換取金錢援助。丈夫發現後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新北地院判吳男賠20萬。

判決書指出,2022年3月,小美在交友軟體上向吳男透露投資失利需還9萬元,吳男願借款但要求發生性行為。當晚兩人在吳男住處發生兩次性行為,事後吳男匯款3萬元給小美。事後,吳男多次傳訊息給小美,內容涉及性行為及再次約會要求,小美回覆「真的很誇張,很怕還不了你」。對話被丈夫趙男發現,憤而提告吳男,指控違反小美意願並索賠100萬元。
法官審理後,檢視雙方對話紀錄,發現吳男在與小美討論借款時,曾直接要求她肉償,並表示「只要妳ok我ok,價碼談好就可以」,從證據看來,難以確認吳男是否違反小美的意願,但他明知小美已婚,仍然提議性交易,顯然侵害了趙男的配偶權。法官認定吳男行為侵害趙男配偶權並破壞婚姻,最終判賠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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