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女疑男友劈腿「狠切他香蕉」剩1.5公分 法官引尼采「仇恨不是罪過」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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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慘男被馮姓女友剪斷生殖器丟馬桶沖掉,命根子僅剩1.5公分長,馮女認為犯行「情堪憫恕」希望減刑。法官則引用德國哲學家尼采「仇恨不是罪過」判她關5年。

馮女把男友的生殖器剪到剩1.5公分,自首後被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

據判決書資料,全案發生在110年3月30日晚間11點多,當時越南籍的馮女,當時懷疑黃姓男友劈腿,竟然用下了5顆安眠藥的花雕雞泡麵迷昏對方,再把黃男的陰莖剪斷,再將剪掉的部分丟馬桶沖掉。

馮女犯案後立即去自首,但黃男的生殖器已找不回,剩下1.5公分,無法進行正常性行為,馮女依然被依重傷害罪送辦,她出庭時辯稱,因為有錄到男友跟其他女人講話的聲音,她聽了心情不好,男友又不承認,自己當下「很恨,很想傷害他」,黃男正被剪陰莖時痛醒,當下她一度心軟想放開,但想到錄到的對話中,男友表示有考慮要跟別的女人在一起她想到就心痛,最後就不考慮了「直接剪掉」。

彰化地院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認定陰莖是男性生殖器,以剪刀剪斷易造成毀敗、嚴重減損生殖機能結果,馮女剪下還丟進馬桶沖走,斷絕黃男醫治可能,具重傷害故意,被告事後主動到派出所自首,符合減刑,當時並無辨識能力下降。

法官並引用德國哲學家尼采,在愛戀俄羅詩人莎樂美未果心碎後,寫下哲學巨作「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內文:「仇恨不是罪過,也並非不道德」、「不要壓抑痛苦,接受它...但不要忘記把它變成一股能讓你生命更有深度的力量」最後審酌被告遭遇逆境不思理性,未選擇自我成長,以最下策方式傷害黃男,難認情堪憫恕,依重傷罪判5年。

馮女對此不服上訴,主張依精神狀態符合《刑法》中第19條減刑、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台中高分院認為不適用,一審的量刑妥適,將馮女的主張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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