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辦法,針對因領取大陸護照或在大陸設籍而喪失台灣身分者,欲申請回復台灣身分時,將新增多項條件限制。新增條件包括須對台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有助於台灣整體利益,或基於人道考量等。對此,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質疑,聯電創辦人曹興誠恢復國籍為何如此容易?

蕭旭岑今天上廣播節目《千秋萬事》中對此提出質疑,他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二」規定,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者,若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持用大陸地區護照,即可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並返回台灣地區定居。蕭旭岑強調,雖然法條允許內政部訂立辦法,但並未附加其他條件。

蕭旭岑以曹興誠案例為例進行比較,質疑政府對不同對象採取雙重標準。他表示,曹興誠先前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成為新加坡人,之後宣稱反共便能回復中華民國國民身分,過程並未面臨諸多限制。「曹興誠曾經不認同中華民國,一個已經背叛國家的人,他想回來變回中華民國國民,規定都沒那麼嚴格了,為什麼對於到大陸地區經商而定居,要申請恢復台灣戶籍要那麼多限制?」蕭旭岑說。
蕭旭岑也點名內政部長劉世芳,認為她應該為此下台。他表示,劉世芳先前提出兩國論已經違憲,現在內政部又推出此項政策,質疑是否要續推新兩國論。他呼籲,若要採取如此立場,賴清德總統應該直接宣布大陸是敵對國家,並裁撤陸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