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安為由!陸宣布限制出口「電池正極材料製備」等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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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商務部15日公告,為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發展利益,新增限制出口「電池正極材料製備技術」以及5項提煉鋰技術。這些都是製造電動車動力電池與儲能電池的關鍵技術,即日起未經大陸官方許可,禁止出口。

圖為大陸商務部。(資料照/CCTV+)
圖為大陸商務部。(資料照/CCTV+)

大陸商務部官網15日下午發布調整「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的2025年第28號公告,刪除3項技術條目,新增1項,修改1項,即日起實施。

大陸商務部發言人說,此次「目錄」調整是「順應中國技術發展變化形勢、完善技術貿易管理的具體舉措」,旨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發展利益,促進國際經濟技術合作」。

公告顯示,大陸新增限制出口「電池正極材料製備技術」,包括:電池用磷酸鐵鋰製備技術、電池用磷酸錳鐵鋰製備技術、磷酸鹽正極原材料製備技術等3條控制要點。

大陸商務部發言人說,電池正極材料製備技術在「敏感領域」正越來越多地得到應用,將相關技術納入「目錄」限制類,有利於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相關技術的安全、可持續的應用和發展。

其次是修改1項限制類技術條目,即「有色金屬冶金技術」,包括:新增鋰輝石提鋰生產碳酸鋰技術、鋰輝石提鋰生產氫氧化鋰技術、金屬鋰(合金)及鋰材製備技術、鹵水提鋰技術、含鋰淨化液製備技術等5條控制要點。

此外,提煉金屬鎵的控制要點改為「通過離子交換法、樹脂法等方法從氧化鋁母液中提取金屬鎵的技術和工藝」。鎵是用於製造半導體、電子元件、光學玻璃、太陽能電池等的關鍵金屬。

大陸商務部發言人表示,根據大陸「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技術出口是指從中國大陸境內向境外,透過貿易、投資或者經濟技術合作的方式轉移技術的行為。屬於「目錄」禁止出口的技術,不得出口。屬於限制出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未經許可,不得出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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