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籃台新戰神啦啦隊女神「闕闕」,因將自己的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協助詐團收取詐騙款項高達99萬餘元,並企圖依詐團指示,將帳戶內金額轉出購買虛擬貨幣,幸因銀行風險控制機制而失敗。桃園地院近日審理此案,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判處「闕闕」有期徒刑3月,得易服勞役,併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

判決指出,「闕闕」於2023年底將其渣打銀行帳戶提供給綽號「瑋祥」所屬的詐騙集團使用。該詐團於2024年1月5日以假投資詐術誆騙張姓女子,使其匯入99萬2千元至「闕闕」提供的帳戶。「闕闕」隨後依詐團指示,於同日下午欲將款項轉出用以購買虛擬貨幣,意圖讓詐團順利隱匿不法所得來源及去向,所幸因渣打銀行風險控制機制限制提領而洗錢未遂。
案經被害人報案,檢警追查發現詐團使用的帳戶是「闕闕」所有,將她通知到案調查。「闕闕」坦承提供帳戶給他人是為求職,聲稱不知對方是用來詐騙,且自己並未從事詐騙行為。法院勘驗「闕闕」與詐團成員「瑋祥」間的對話紀錄,發現所謂的工作不需特殊學經歷,只需提供帳戶、待匯入款項後,代購虛擬貨幣交付「瑋祥」即可。

法院認定「闕闕」非僅提供帳戶予詐欺份子使用,更參與後續提領行為,所為是犯詐欺取財罪、洗錢未遂罪之直接正犯,而非幫助犯。法官審酌「闕闕」因此案已深切記取教訓,且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審結判處3月徒刑,得以每日1千元易服勞役,併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並沒收已匯入渣打銀行的洗錢標的99萬2千元。
本名闕婉玲的「闕闕」,今年已多次登上新聞版面。今年7月19日晚間,她曾在桃園市中壢區中平商圈遭3名便衣警察盤查,事後於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描述事件經過,表示被警方包圍拉扯,讓她嚇到喊救命,引起社會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