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童遭虐頭撞牆成植物人 師7個月前發現傷卻未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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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名4歲男童遭媽媽的鄭姓同居人虐成植物人,今(14日)高雄地檢署將其起訴,據悉,其實男童的幼稚園老師早在2月份就發現他身上有不明傷勢,不過未及時反映,拖了7個月的時間,最終男童被鄭男虐至重傷。

警方在事發陽台蒐證。(圖/翻攝畫面)

媒體報導,男童還有一個9歲哥哥,兄弟倆在生母與爸爸離婚後,便和鄭男一同居住,不過經檢警調查,鄭男從今年2月起就有施虐的行為,多次假借管教為由毆人,9月份時還要男童蹲在陽台,接著拿人家的頭去撞牆。

儘管男童隔年已表明頭痛,但鄭男卻不理會,直到3天後,他突然吐血昏迷,生母及鄭男才將他帶到醫院,檢查後發現他枕部蜘蛛網膜下出血合併嚴重腦水腫及腦疝導致嚴重腦傷,儘管撿回一命,但目前仍呈現植物人的狀態。

院方檢視男童傷口後察覺有異,這才通報社會局,社會局立即安排兒保醫療中心提供個案醫療救治與緊急安置,訪談瞭解發現男童哥哥也有受虐,立即訪查親屬,移至親屬家提供安全保護照顧,依職權向法院為案兄弟聲請緊急保護令,禁止施虐者與生母再度施暴,並對加害人進行處遇計畫案,案發隔日核發。

如今高雄地檢署也依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嫌將鄭男起訴,求處重刑12年。

事實上,幼稚園老師其實早在2月份就發現男童的身上有不明傷勢,甚至也有拍照記錄,不過卻錯失通報的黃金時期,直到檢方傳喚作證才拿出照片,對此,社會局指出,悉檢方調查個案於幼兒園就讀期間曾有傷勢而未通報,將依警方調查資料查辦,如幼兒園知悉未通報,將依兒少法第五十三條通報規定,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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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男遭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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