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者:蔡榮翔(法律工作從事者)
在近年台灣土地與住居爭議中,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案或許只是眾多紛爭中的一例,但若從行為人的應對策略來看,地上物住戶賴女士的行動,卻展現出罕見的縝密與計算,值得社會多一層理性觀察。

作為旁觀者,我們或許容易被「四代同堂」、「居住權利」、「文化保存」等話語所牽動情緒,然而若跳脫感性,重新檢視賴女士這十年來的應對軌跡,不難發現,她並非毫無準備、情緒主導的抗爭者,反而更像是一位清楚理解制度運作、深諳輿論節奏的操盤者。
從「程序延緩」到「文化提報」:每一步皆非偶然
在法院已多次駁回其訴訟、確認土地合法所有權人後,賴女士仍持續透過不同管道進行抗辯,包括申請文化景觀審議、提出憲法訴訟、公開投書媒體,乃至引用監察院報告進行論述。這並非單一行動者在維權過程中的隨機反應,而是明確展現出其對各種制度工具的掌握——她清楚知道,文化資產審議一旦啟動,拆除程序將被迫中止;她也清楚,透過媒體與社會聲量,可以在法律定讞後創造出另一種「道德正當性」的戰場。
法律上多次敗訴,卻未曾退場
賴女士在法律上已多次敗訴,無論是一審、二審甚至抗告至最高法院,皆被駁回,其主張不具法律基礎,法院也已明確認定其提訴不合法。但她卻始終未曾真正「退場」。反而不斷以不同形式重新塑造爭議的焦點,從司法路徑延伸到文化保存、人權議題乃至媒體輿論。這樣的做法在心理學上可視為一種「框架轉換」(framing shift):當在一個戰場中無法取勝時,便迅速轉移戰場,創造新的論述框架來爭取支持與同情。
同時,她也極為擅長操作「道德高地」的姿態,將自身包裝為文化與歷史的守護者,試圖掩蓋其實質上是長期占用公有地的法律事實。這種將道德與情感綁定的手法,不僅有助於混淆視聽,也讓原本單純的法律爭議變得曖昧難解。她明知時效取得條件不符、標售程序無瑕,卻仍選擇以一層層「訴求正義」的方式再延長戰局,讓既成敗訴的判決在社會輿論上持續陷入拉鋸。
這樣的行為,與其說是單純維權,更像是一次高明的輿論與制度雙線操作。當判決一再確立,卻始終無法執行落地,便不能不讓人懷疑,這場「堅持」到底是為了真實的正義,還是為了不願承認失去的掌控?是為了守護文化,還是為了延續佔有的正當性?
賴女士的抗爭方式,其實很「理性」
這裡的「理性」,不是價值判斷,而是指她並非以激烈手段進行對抗,而是運用一切可能的制度與輿論資源,達成「延長居住」與「增加協商籌碼」的現實目的。比起情緒性的陳抗、肢體對抗,她的抗爭更近似「法律遊戲」中的進階玩家。
從心理觀點分析,這類行為模式顯示出當事人具有極高的目標堅持性與低情緒易激度,換句話說:她不是情緒反應,而是長期規劃。面對司法敗訴,她不憤怒,而是另尋路徑;面對行政程序,她不被動,而是主動出擊。
我們該反思的,不只是對錯
本文並非為任何一方背書或下結論,而是希望提醒社會,在面對類似爭議時,除了對錯之辯,我們更該看到,某些人早已熟稔如何在制度與情緒之間走鋼索,如何在每一個「程序」中,找到新的延長戰場。
當一位當事人能將每一場敗訴都化為下一步的材料,甚至進一步包裝成道德訴求,這背後不只是抗爭技巧,更是一種值得社會思考的權力操作邏輯。
法治社會的根本,在於程序的穩定與公平。若每一次判決確定後,都還能透過不同方式反覆挑戰其結果,那麼真正需要關心的,或許不是「賴女士住了多久」,而是「法律的終點,還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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