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防部某機敏單位王姓上尉今年2月時,陸續在桃園市龜山、林口一帶對3名妙齡女子襲胸,甚至有護理師受害。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照3個現役軍人犯強制猥褻罪判刑7月、6月、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王姓上尉2月,趁著深夜時在龜山、林口地區,騎乘摩托車尾隨妙齡女子,一手拿布掩蓋受害者口鼻,另一手襲胸、下體,2周就猥褻3次。讓龜山、林口一度人心惶惶,警方調閱上百支監視器,循線將王男逮捕,才赫然發現王竟是國防部某機敏單位的軍官。
王男被逮時,稱自己僅有性騷擾,沒有猥褻。但受害者指證歷歷,且還有監視器錄到畫面。檢方依照依3個強制猥褻罪嫌將其起訴。
法院審理時,王男與2名受害者達成和解,但仍有1女無法達成共識。法官審理後,依照3個現役軍人犯強制猥褻罪判刑,分別是7月、6月、6月。其中2個6月的部分得易科罰金,合併執行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