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明天審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國民黨召委李貴敏邀請身兼人權會主委的監察院長陳菊列席會議,陳菊則回覆依據憲政慣例「得」不列席而拒絕出席備詢。李貴敏表示對陳菊的決定,尊重但深感遺憾。
李貴敏表示,人權事務各方關注,尤其人權會到底能否落實人權保障目標,妥善行使職權,也必須向全民交代。對於陳菊拒絕出席的決定,她雖尊重但深感遺憾。
李貴敏指出,目前行政院仍有由各部會組成的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法務部有人權工作小組,未來甚至立法院也可能成立人權委員會等特種委員會,所以包括整合協調,未來人權事務權責規劃,都必須由擔任人權會主委的陳菊直接對民眾說明釐清。
李貴敏也提到,近期國內也屢次發生侵害人權的案件,包括政府強行限制小明返台等作為,或公部門對於民眾權益的侵害,都與人權保障的目標大相逕庭,但都沒有看到人權會站在人民這一邊積極發聲,未來陳菊與人權會對於保障人權的態度,自應藉著立院答詢機會化解民眾疑慮。因此希望陳菊對列席一事重新考慮。
李貴敏也質疑,根據草案,人權會得研究及檢討人權政策與法令,要求相關機關說明,並得向司法院聲請釋憲。同時人權會進行調查、訪查或系統性之國家詢查時,得要求政府機關(構)、私法人或私人團體提供必要協助,不得拒絕。由於可調查私人單位,加上調查案件範圍等爭議,也因此引發民間質疑等同賦予人權會尚方寶劍,形成各單位的太上皇。陳菊應該出席說明清楚。
對於立院的邀請,監院則答覆,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係由監察院長兼任,且依大法官解釋,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依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因此委派秘書長朱富美、國家人權委員會執行秘書等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