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羅東土地開發案 宜建設處代處長、農業處科長羈押將屆1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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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男/綜合報導

宜蘭縣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9日以15萬元交保(攝自中天新聞)
宜蘭縣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9日以15萬元交保(攝自中天新聞)

今年1月13日因宜蘭羅東土地開發涉犯 《貪汙治罪條例》 遭宜蘭地檢署羈押的前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兩人,今(9日)分別以15萬元具保停押。

宜蘭縣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是由家人陪同下走出看守所,家人一度撐起雨傘試圖阻擋媒體拍攝,反倒是吳朝琴本人並不在意,跟家屬說 「沒關係,讓他們拍」,但對於媒體的提問,吳朝琴一概沒有回應。

至於宜蘭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則是獨自一人走出看守所, 媒體詢問是否覺得委屈,他則只說「謝謝大家」。

宜蘭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9日以15萬元交保(攝自中天新聞)
宜蘭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9日以15萬元交保(攝自中天新聞)

至於縣長女兒林羿伶被宜蘭地院裁定40萬元交保部分,檢方表示目前已經收到院方裁定書,將會依法再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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