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子林春雄和女友黃曉雲等同夥,3年前性侵凌虐邱姓少女,還殘忍焚屍滅跡,一審依性侵殺人等罪將5名惡煞判處無期徒刑,高院更一審痛斥首謀林春雄罪行重大,為表彰社會正義將他判處死刑,其他3名共犯判處無期徒刑,黃曉雲判刑20年。全案可上訴。
林男與黃女、同事陳哲儒、何文軒及工作場所認識的友人古志強等5人,知悉邱姓少女為心智缺陷之人,林男因得知少女曾罵黃女三字經及髒話等,他因而心生不滿,2015年5月17日晚間率眾到網咖店將少女押走。
林男等人將邱姓少女載到竹林大橋下方空地,4名男子輪流毆打少女並加以性侵,少女頭部外傷併腦震盪等傷害,一時倒地不起且無反應,林男等人竟任令少女在夜間於人煙稀少處昏迷,一同離開前去喝酒唱歌,少女因傷重死亡。
新竹地院依性侵殺人等罪將5名惡煞判處無期徒刑,但高院認定他們沒有殺人犯意,改依傷害致死等罪將林春雄及其手下陳哲儒判處無期徒刑,黃女與古志強、何文軒改判20至28年不等徒刑,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院更一審認為,林男等人惡性重大,其犯行均不可輕饒,依殺人罪論處,其中林男居於首謀發起者及指揮角色,且性侵少女後仍夥同共犯繼續毆打奄奄一息的少女,他犯後沒有悔悟,為符合社會上普遍認的法價值將他判死。
更一審指出,沒有證據證明黃女與林男等人共謀參與性侵,只能對她依加重殺人罪判刑20年,陳哲儒、何文軒及古志強則依對心智缺陷少女犯強制性交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