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2友人遷戶籍投票挺自己 里長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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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大溪區里長廖學淵遭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高院維持桃園地院判決,認定廖男幫2名友人辦理遷徒戶籍,且提醒對方領取投票通知,他的行為已違反選罷法,判他當選無效確定,廖男失去里長工作。

高院認為,廖男與藍姓及李姓友人有深厚交情,並由他代為辦理遷徙戶籍,但未實際居住在系爭地址,他所舉證據也無從證明所辯稱遷徙戶籍目的,且當選無效之宣告不以有影響選舉結果為必要,因此判廖男當選無效確定。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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