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縣長吳志揚隨行祕書鄒德道涉及在2013年試圖協助投資客將農地變更為「仁美產業園區」,並收受100萬現金及BMW轎車,不過最後仍變更失敗。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貪汙罪判決7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
檢方調查,黃姓男子、柳姓女子、魏姓女子,在2013年時,認為依照產業創新條例,楊梅仁美段一帶土地,可以變更為工業用地,因此若投資成功,將有暴利可圖,因此黃先和鄒聯繫,並由柳、魏整合土地,找其他人投資,並向縣府申請,並希望鄒協助排除行政相關問題。
檢方認為,鄒於案發時佔桃園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幹事職缺,且負責縣長隨行機要祕書,在縣府內有一定影響力,已明確觸犯貪汙治罪條例。因此將其起訴。
期間黃、柳、魏為了感謝鄒,也希望他繼續幫忙,因此決定贈送BMW轎車及現金,鄒將自己想購買的車款、顏色告訴黃之後,由黃將車輛登記在不知情的康姓友人名下,希望避開收賄,車輛購買完成後,將車輛及100萬元現金,同時交給鄒德道。
另外鄒也供稱,黃認為受到鄒很多幫忙,因此主動提出要送BMW轎車,不過擔心別人閒言閒語,才會借用康男的名義。鄒也說,因為受黃請託不只這項案件,也幫忙處理很好,他一時貪心說好,擔心有爭議、違法,才會登記在別人名下。
中時 賴佑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