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制憲基金會於今赴中選會參加新憲公投聽證會,基金會表示,這是台灣史上第一次舉行的新憲公投聽證,將聚焦現行公投法是否能讓人民對於國家重大政策有直接決定的創制權。
會前記者會中,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率先表示,對於重大政策行使創制權,是人民不可剝奪的權利,絕對不能因為行政或立法的疏漏,而阻礙這項權利的行使。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曾親口向他表達,中選會成立的目的,就是幫助人民行使他們應有的權利。
林宜正呼籲,《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無論是人權保障或政府體制,都與《憲法》密不可分。然而,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不但在制定之初沒有將台灣納入考量,也完全不符合台灣現況,尤其現行憲法仍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與大多數台灣民意相去甚遠。近來政大民調清楚顯示,有67%民眾認為自己是台灣人,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的僅剩2.4%,比拒答的還少。
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王美琇引述金恩博士的話:「儘管你看不到整座樓梯,還是可以跨出第一步。」王美琇強調,「許多偉大的機會,曾出現在我們面前,只是我們都誤以為,那是無法解決的問題,希望台灣人民能進行新憲公投,讓台灣新憲法早日實現」。
台灣制憲基金會提案公投理由書強調,憲法是人民彼此間簽訂的契約書,讓人民生活有尊嚴。民主國家憲法主要規範兩大部分:第一,保障人民生命、自由與財產等基本人權;第二,建構政府組織並授予統治權力,以落實保障基本人權。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母法,具有根本性,影響我們生活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