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遍兩岸的台灣藝人陳喬恩,4日凌晨驚傳在台北酒駕遭警方逮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訊後被諭令新台幣10萬元交保,步出北檢法警室後,陳喬恩在工作人員的保護下,沿途不斷說「對不起」,並搭車離去;4日中午,她首度在個人微博發表道歉聲明,表示會對自己的不良示範負責。
陳喬恩4日凌晨2時許開車外出購物,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和復興南路口時,因違規紅燈右轉,遭警方攔檢,身上有明顯酒氣,現場酒測值高達0.67毫克,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酒測值若超過0.55毫克,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酒測值高達0.67毫克
陳喬恩表示,她與朋友聚會喝了一些酒,約莫喝了一瓶多,之後駕車買宵夜吃,遭警方攔下,並於4日早晨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面對警方偵辦,陳喬恩全程配合,頻向警方與大眾致歉。
內勤檢察官劉怡婷10時左右對陳喬恩進行偵訊,由於案情單純,10時31分諭令以10萬元交保;隨後,自稱律師的陳姓男子11時12分至北檢為陳喬恩辦保,並步出法警室,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陳喬恩沿途不斷說「對不起」,最後搭乘黑色賓士車離開。
警籲民眾勿心存僥倖
4日中午12時33分,陳喬恩在個人微博表示,「我對於此次錯誤行為極有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誠摯道歉,並且一定吸取這次事件的教訓,日後絕對不會再違反交通規則。這是對自己的不負責,更是對他人的不負責,對於此次的不良示範,我感到非常抱歉,也讓大家擔心了,對不起!」
據警政署發布的數據顯示,2007至2016年間,10年內就有3365人因酒駕死亡,受傷人數更超過10萬人,平均一年有300人死於酒駕、1萬人因酒駕受傷;警方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避免酒駕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記者董庭佑/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