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伯伯見妙齡女腹痛 陪同就醫後立刻帶進旅館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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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伯伯見妙齡女腹痛,陪同就醫後立刻帶進旅館硬上。(示意圖/達志影像)
色伯伯見妙齡女腹痛,陪同就醫後立刻帶進旅館硬上。(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58歲的的大叔,騎車經過高雄火車站前,看見21歲妙齡女子雙手抱著腹部,神情痛苦,於是上前搭訕關心,發現女方疑似有心智障礙,當場色由心生,將她帶至醫院簡單就醫後,立刻載往台南市某旅館內性侵,女方隔日向警方報警,傅男日前遭台南地方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3年6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記載,傅姓男子在107年9月17日下午3時30分許,在高雄市三民區建國2路高雄火車站前,看見一名妙齡女,因為腹痛雙手抱著肚子站在於該處,傅男上前搭訕,發覺女方理解能力較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程度之同齡者為低,疑似為心智缺陷之人,立刻色由心生,向女子表達關心,表示願帶其就醫,隨後載女子至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就醫後,又載到臺南市區某旅社內。鈽彈對她上下其手,甚至還強迫口交後性侵。接著又將女方在往高雄市丟包在路邊,女子在隔天才向警方報案。

傅姓男子審理時表示,「我帶她到醫院時醫生說她領有殘障手冊,也在她皮夾內看到殘障手冊證件」、「她全身髒臭,我問她是否休息、是否高興,她都只是回答『齁、齁』」。法官表示,由以上證據顯示,傅男在外觀及和女方之應對時,即已知悉女方與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程度之同齡者為低,更在看到女方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女方確已因其智能障礙之心智缺陷,而導致遭性侵時陷於不知抗拒之狀態無疑。

法官認為,傅男58歲,卻利用當時滿21歲但是心智發展不健全的女子生理上缺陷性侵對方,更將女方自高雄市載至臺南市進行犯罪,事後雖載女方返回高雄,僅是將其置於公車站牌處即自行離去,根本毫無關心可言,對女方身心及家庭,造成重大之負擔,因此判處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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