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消保處針對市售防疫商品品質、標示及廣告進行檢測查核,抽查15件酒精性乾洗手,其中標示如「預防手部細菌感染」、「淨化細菌病毒」、「對抗99%的細菌、病毒」等,其中涉及違反藥事法規定「涉及非藥物為醫療效能標示或宣傳」達7件,標示不符規定達8件,共13件違規。
消保處表示,因為新冠肺炎疫情之故,市售抗菌、滅菌等相關商品熱賣,乾洗手更成為必備隨身用品;其中多有宣稱抗菌、滅菌、制菌、抗病毒等,惟真假難辨,對消費者權益影響甚鉅。消保處5月至6月間至北部實體店面及網路商店。
抽樣15件中,其中2件屬藥品符合規定,另外13件中「涉及非藥物而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達7件、標示不符規定達8件。
另外,消保處再查核11件網路販售之宣稱抗菌、滅菌、抗病毒等商品廣告,其中4件不符合規定,其中有4件不符規定。
消保處指出,就本次查核所發現違失,已移請各地方主管機關依藥事法、環境用藥管理法等相關規定查處,而違反商品標示法者,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已移請地方主管機關依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