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偶像男星楊洋因2015年違約、棄演電視劇古裝劇《軒轅劍之漢之雲》,被該劇的出品方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控告,索賠20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200萬元),上海市虹口區法院今年3月4日進行一審判決,楊洋敗訴,列入「被執行人名單」。 [caption id="attachment_1036671" align="alignnone" width="360"] ▲楊洋2015年拒拍《軒轅劍之漢之雲》差點賠上金錢與名譽。(取自新浪微博@新浪娛樂)[/caption] 楊洋所屬的悅凱娛樂昨天(3月8日)晚上7點透過官方微博宣佈已與上海新文化就此案達成和解:「經雙方友好溝通與協商,達成執行和解,就此事雙方無其他爭議與未了事宜。儘管過程多有波折,但最終雙方冰釋前嫌,使得事情得以解決……」 據了解,楊洋接演古裝劇《軒轅劍之漢之雲》,擔任男主角,當時不僅簽約且已完成定裝,但事後楊洋放棄演出,上海新文化持續溝通未果,因而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這紙演出合約糾紛。 官司解決後,經紀公司今天則處理在楊洋打官司期間,網路上出現的各種惡意傳聞,早上11點10分轉發由委任的安理律師事務所發出的正式聲明,指出在訴訟過程中,有網友利用楊洋已公開資訊及法院未公開、未授權使用的訊息,惡意傳播、散布楊洋的個人信息,甚至增添誘導性文字和評論,意圖引導輿論,讓不清楚實情的民眾對楊洋產生錯誤評價,要求這些散布不實消息的網友刪除發文,否則將循法律途徑追究責任。 (中時電子報)
陸男星楊洋違約拒拍被索賠近億元 和解落幕
2019/03/0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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