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桃市府與公會合作 聯手查緝非法旅宿效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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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旅宿猖獗,每年市場產值約達300億元,不僅與合法業者搶食客源,對消費者而言也缺乏保障,為此桃園市府首開先例,5月起與旅館公會合作,由合法業者自行入住非法旅宿,蒐證後再提報給市府取締,不只順利解決市府人力不足課題,合法業者也可「自救」,達到雙贏局面。此外,配合觀光局政策,民眾若檢舉非法日租,最低可得1.5萬元的檢舉獎金。

交通部觀光局去年底公布「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若檢舉非法日租套房,檢舉人可獲得裁罰金額15%的檢舉獎金,依照目前裁罰額度的10萬到50萬元試算,檢舉人可得1.5萬到7.5萬元獎金,每年最多可檢舉20次、領30萬元。

但由於該辦法是年底公布,許多縣市政府來不及編列歲出,導致檢舉人無獎金可拿,唯有桃園市府有特別編列。桃園市旅館公會理事長陳盈瑞表示,觀光局原先訂定檢舉獎金為600元,公會於去年4月向桃園市長鄭文燦要求加碼,鄭文燦也允諾加倍發放至1200元,因此正好有編列預算,在觀光局年底公布辦法後,才能立刻配合。

陳盈瑞說,發放獎金後檢舉案件數有成長,而桃園市府也從5月開始與旅館公會合作,委託公會動員合法業者,由合法業者入住附近區域內的非法旅宿,取證後提報市府進行後續裁罰,不只順利解決市府稽查人力不足問題,合法業者也能自救,且由於可以顧好與自己切身相關的權益,合法業者都很樂意配合。

觀光局表示,的確有部分縣市去年沒有編列檢舉獎金的歲出科目,因此今年發不出獎金,但由於檢舉獎金是收到獎金後才需往外提撥,不需特別編列預算,據了解各縣市今年都有編此歲出,明年就可順利發放檢舉獎金。

中時 李宜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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