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員警張景義,將涉嫌偷汽油拒捕且開車衝撞的黎姓男子開槍打死,檢方起訴張男引發爭議,台北地院審理後將張男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控,2013年8月13日晚間,中和警方攔檢涉及竊盜案的黎姓男子,但黎拒絕受檢反而衝撞員警,一路逃逸到西門町,駕車行經北市中華路、峨嵋街口,還將車開上人行道,轉往成都路、捷運6號出口方向逃逸。
由於當時正有不少民眾圍觀街頭藝人表演,張景義見狀加入圍捕,並掏槍喝令「停車、下車」,但黎仍不肯就範,還在人潮間橫衝直撞,張警只好朝車輪連開二槍,但子彈意外貫穿擋風玻璃擊中黎嫌腹腔,送醫不治。
台北地檢署2度認為張男是正當防衛開槍,都處分不起訴,直到2度再議發回,檢察官認為張男開槍當下,並未達急迫性,認定涉有過失責任,將張男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