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區三民路與崇德路口昨(27)日晚間7點30分左右,一輛119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時,遭前方一輛白色轎車持續阻擋長達約30秒,儘管救護車反覆閃燈、鳴笛、按喇叭示意,白車駕駛仍未採取任何避讓動作,導致救援車輛通行受阻。影片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撻伐,警方隨即介入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將依法開罰。

事發當時,一名步行路過的民眾目擊全程,見救護車受阻後立即拿起手機拍下畫面,並上傳至社群平台公開檢舉。另有民眾透過行車紀錄器記錄下相關影像,同樣提供警方作為佐證。台中第二警察分局調閱影片後,確認該白色轎車在聽聞救護車警號時,未依規定立即讓出通道,違規情形明確。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聽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或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時,若未立即避讓,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處分相當嚴重。
影片在網路上廣泛流傳後,留言區湧入大批網友批評。有人留言表示「這種真的很誇張,可能耽誤救命時間」、「車上載的不是他家人,怎麼會動」、「以後不要幫他叫救護車」、「這種真的白目」、「這種務必檢舉!吊銷執照」。
警方強調,消防車與救護車等緊急救援車輛執行勤務時往往分秒必爭,呼籲駕駛人聽聞警號後應立即減速,並依規定讓出通道,協助救援車輛順利通行,切勿因一時疏忽影響救援時效或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