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
海峽兩岸各層面的交流最近備受抑制,民進黨政府對參與交流者極盡威脅恐嚇能事,甚至羅織罪名將交流者繩之以法。針對旺中集團代表最近參加的一項兩岸交流活動,陸委會發表聲明警告甚至譴責,指旺中媒體集團為求在陸發展利益,協助中共辦理具統戰意涵的「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並唱和中共官方損害我國家主權,嚴重危害國家利益。這完全是扭曲事實真相的說法。

憲法本是一中無關統戰
這項由大陸新華社和《北京日報》聯合主辦的「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台灣有上百位文化與媒體人士與會,兩岸相關人士進行平等對話,形式上完全平等,並無一方聽另一方「訓話」的情事。然而,陸委會竟指中共長期利用兩岸交流場合包裝其對台統戰意圖,以媒體與文化交流為名,把台灣媒體人、文化人「叫到北京訓話、指導作為」。實在是不實的指控。
賴政府最近打壓兩岸交流的情事可謂接二連三,不僅驅逐陸配,恐嚇兩岸宗教交流,現在又直接點名文化和媒體交流,栽贓損害國家主權。針對近日即將在福建進行的「海峽論壇」,民進黨政府也將其定性為「中共對台統戰平台」,禁止中央機關人員參與,不得出席、視訊或任何形式參加相關活動;至於地方政府、人民或團體也在半禁止狀態。
陸委會對於兩岸交流的認定,完全是以政治濾鏡看待,抹殺了兩岸業界人士藉機尋求交流與合作的功能。基於目前兩岸官方互不來往立場,限制各級政府參與其事或有理由,但對參與論壇的民間與業界人士竟語帶恐嚇,將其賦予濃厚的政治色彩,認定將危害台灣總體利益,不但言過其實,而且還違反了《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基本精神。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目前還是「一個中國」,兩岸皆為China,人民皆是Chinese ,台灣人就是中國人,都是中華兒女。憲法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以及言論自由,政府施政必須嚴守法律。兩岸交流亦是如此,儘管兩岸民間交流有相關的規定,但行政機關也不能將執政黨的意識形態與政治利益凌駕於法律之上,恣意羅織罪名,並將法律作擴張性解釋,指使檢調機關究辦,圖謀入人於罪,或者發揮恐嚇作用。
這類交流活動雖有陸方官員致詞,但我方人員也有同等發言機會,大陸官員致詞時難免發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堅決反對台獨分裂」之類的論調,但我方與會人士致詞與發言的論調不同,大陸官員及其與會人士也在場聆聽,必然對台灣民眾的心聲多一層了解,而沒有一方聽另一方「訓話」的狀況。至於論壇中的發言,無論是致詞或是討論,都是在對等、自由、互動的情境中進行,如果說是「統戰」,應是相互統戰,而沒有一方統戰另一方的問題。
創造融合基礎避免戰火
問題出在民進黨政府缺乏信心,又一心謀求去中國化,才會以意識形態禁止人民的民族認同。「我是中國人」、「中國台灣」、「祖國」之類的言詞,就憲法的規定,難道有錯嗎?這麼多年來,民進黨或是其側翼以此打擊藝人的例子還算少嗎?社會被撕裂得還不夠嗎?
就算民進黨政府欲尋求「脫中」的兩岸主權關係,也應積極與大陸各方交流互動,以使更多大陸人民理解民進黨的歷史感情、現實思路與未來期望。賴政府卻反其道而行,不僅不透過交流加強陸方對台灣特定政治立場的理解,還禁絕有益於相互理解的任何交流。這分明是關閉兩岸大門,拆除兩岸交流橋梁,結果將任憑兩岸之間誤會與敵意不斷攀升,從而對台海和平構成不利影響。
兩個治權之間的互動,可以是一方主動另一方被動,也可以是兩方平等互動,現在民進黨選擇的是鴕鳥式的逃避與閉鎖,這無非是矮化台灣的主體地位。長此以往,如何能對大陸民意產生有利於我的影響?如何能形塑我方期待的兩岸關係?民進黨政府實應以正向的心念看待兩岸交流,並且身體力行推動,作為雙方邁向溝通、交流、理解的催化劑,也為兩岸的和平融合創造更多的基礎,進而讓兩岸免於戰火的威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