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萬保金加5000張股票 富味鄉董事換出境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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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富味鄉混油案的富味鄉董事陳瑞禮,被高院判刑2年6月,上訴最高法院。陳瑞禮日前以他是大陸子公司技術顧問,須赴大陸參與產銷整合會議,聲請暫時解除境管16天,高院要求陳須提出5000萬元保證金及夫妻名下5000張富味鄉股票後,准予解除境管。

據了解,富味鄉為興櫃股票,5000張股票若以盤價每股20多元計算,粗估股票價值超過1億,再加上5000萬元保證金,陳瑞禮是拿出超過1.5億元以上的財產擔保,換取出境赴大陸16天。

富味鄉是全台最大芝麻油廠商,負責人陳文南與董事胞弟陳瑞禮另成立富鼎資源科技,2人因富鼎營運不佳,向富鼎公司採購摻有「玉米原油」的假純芝麻油,造成富味鄉損失逾億元,事後在櫃買中心說明會上說謊欺騙大眾,高院依違反證交法將陳文南、陳瑞禮各判刑4年、2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1億3136萬多元,另對陳氏兄弟等人限制出境。陳氏兄弟已上訴最高法院。

陳瑞禮日前向高院聲請暫時解除境管,指富味鄉大陸子公司「防城港富味鄉」邀請他以技術顧問參與10月間的產銷整合會議,由於他負責建置大陸廠房及機組設備,必須親臨會議指導、調整設備及物料反應。

陳並稱,本案偵查期間,他多次出國,都如期返台,且沒有外國護照,不可能為了短期刑而逃亡不歸。高院要求陳須提出5000萬元保證金,以及其夫妻名下5000張富味鄉股票後,准予10月12日至27日暫時解除境管。

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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