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前副署長胡意剛酒駕 緩起訴罰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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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前副署長胡意剛,上個月在高速公路上酒駕,酒測值達0.63毫克,被國道警察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審酌胡已認罪,給予他緩起訴,期限1年,要求他撰寫悔過書,並支付8萬元處分金給公庫。

檢方調查,今年10月4日清晨6時許,胡意剛開車行經國道3號南下21公里處,於木柵交流道附近遭國道警察攔下,經酒測後濃度達0.63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法辦。

胡意剛承認酒駕,供稱3日晚間7時至9時許,他曾在台北的住處喝了4杯高粱酒,經一夜休息後才開車上路,對於酒駕行為相當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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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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