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姓網路賣家,自大陸購得無線藍芽耳機,上網販售,明知該款大陸製耳機,並未經通傳會(NCC)審驗合格,竟自行標記不實的NCC審驗合格標籤號碼,涉嫌妨害農工商罪。台北地檢署因董男認罪,給予緩起訴,須支付國庫3萬元。
檢方調查,董男今年6月間,向楊姓大陸籍賣家購買TWS16無線藍芽耳機,明知該款耳機並未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驗合格,竟在住處上網至「蝦皮拍賣」網站開設賣場,刊登該款無線藍芽耳機訊息,並在商品說明處不實標示NCC審驗合格標籤號碼,欺騙買家。
事後有買家向NCC檢舉,警方依妨害農工商罪嫌將董男送辦。北檢調查時,因董男沒有前科,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檢方以他犯罪情節輕微且獲利非鉅,給予董男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須支付國庫3萬元處分金。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