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辯論 檢批翁啟惠貪汙:不能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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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今針對浩鼎案,召開辯論庭,公訴檢察官指控前中研院長翁啟惠雖學術地位崇隆,但涉嫌收賄,涉及貪汙罪,「身為執法者,不能對不法視而不見」;翁啟惠則反批檢察官起訴東拼西湊、錯誤百出,合議庭下午繼續開庭審理,預計今天將辯論終結,近日宣判。

翁啟惠被控在中研院長任內,涉嫌與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達成收賄1500張浩鼎技術股的期約,另收受3000張浩鼎股票,作為翁啟惠協助浩鼎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的對價。士檢依期約賄賂、收受賄賂罪、交付賄賂等罪起訴翁啟惠、張念慈。

士林地院今召開辯論庭,張念慈、翁啟惠否認犯罪,翁辯稱,檢方起訴內容完全誤解、東拼西湊,他不知張要給他1500張浩鼎技術股。當時浩鼎母公司Optimer釋出浩鼎股票,他以創辦人身分認購,擔心以個人名義購買會造成股市話題,將機會讓給女兒,認購資金來源合法。

主任檢察官吳廣莉論告強調,翁案發時為中研院院長、學術地位崇隆,張也是台灣生物科技四大天王,檢方偵辦無不戒慎恐懼、如履薄冰、如臨深淵。

吳廣莉透露,檢察官2016年4月20日發動搜索,當晚為了是否聲請羈押天人交戰,當時選擇相信翁,但隨著偵查的進展,身為執法者,不能再對不法視而不見,主張翁涉犯貪汙罪。

翁另發表「這塊土地我愛的最深,卻讓我最慟!」的聲明,三問「假如我不是翁啟惠,會這樣相待嗎?」,批評檢方以莫須有的罪名先框住他,讓他動彈不得,再用司法程序徹底摧毀了他的心志。二年多了,台灣社會聽懂浩鼎案了嗎?當眾人皆曰可殺時絕不可以缺席。

翁聲明指,所謂的1500、3000張股票,一個從未發行,一個是他的家庭資產,現在全被說成是賄賂金了。這種張冠李戴、任意杜撰的錯誤隨處可見。

庭訊下午繼續進行檢察官論告與辯護人辯論程序,全案可望今天辯論終結。

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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