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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冷酷無情還是合情合理?大陸河南一名男子在訂婚宴前夕失去準新娘,未料男子得知女方自殺身亡後竟要求前準岳父岳母歸還人民幣27萬元(約新台幣121萬元)聘金,引爆網友正反議論。
男子要求前準娘家歸還約新台幣121萬聘金。(示意圖/Pixabay)
據陸媒《新黃河》報導,該名準新郎李姓男子將人民幣27萬聘金交給女方父母後,兩家共同準備訂婚宴,李男未婚妻卻在宴會前10天投河自盡,震驚兩家親友。
李男透露,自己在達成訂婚協議後回到浙江打工,期間透過手機與未婚妻聊天都沒發現異狀,不清楚未婚妻為何要做傻事。但這起事件隨著李男與未婚妻「相親5天就訂婚」,以及李男要求前準娘家歸還聘金並討回部分金額,立刻引爆各界議論。
網友們除批評李男冷酷無情,也紛紛猜測女方的自盡原因,有人認為女子被逼婚,否則不可能相親認識5天就決定離婚。另有網友認為,不論女方自盡原因為何,李男都有權討回聘金。
對此,湖南湘鼎律師事務所方文俊律師表示,若雙方未依《民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辦理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或是婚前給付聘金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當事人都可要求返還聘金,至於其數額可依據雙方「過錯程度」、個人生活情況或聘金使用情況綜合確定。換言之,李男要求歸還聘金合乎大陸法律。(文/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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