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6死偵查終結!5人遭起訴 食物中毒過程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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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寶林茶室食物中毒造成6死24傷,北檢今(21)日召開偵查終結說明記者會,針對邦克列酸毒素產生過程做說明,並針對黎姓、王姓、周姓、阮姓、胡姓被告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4項第2項之過失致危害人體健康罪、以及刑法過失致死罪、過失傷害罪等提起公訴,最高求處4年2個月有期徒刑。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北檢今(21)日召開偵查終結說明記者會。(圖/中天新聞)

黎姓被告就寶林茶室饒河店部分,因編號2327被害人之檢驗邦克列酸結果均為陰性,且該店食品檢體均未檢出邦克列酸,犯罪嫌疑不足,故採不起訴處分。陳姓被告雖登記為寶林公司負責人,為無證據證明其對寶林茶室A13店、饒河店之營運事項均有監督、管理權限,犯罪嫌疑不足,為不起訴處分。

黎姓被告為寶林公司實際負責人兼執行長,對寶林茶室A13店之營運情形、廚房餐點製作過程,及現場人員均有監督管理權限;胡姓被告為該店之店長、周姓被告為內場廚師、阮姓被告為內場實習生、胡姓被告為代班廚師,被告5人均為食品業者,均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對於食材之倉儲管制,應遵循先進先出、管制溫度,確保原材料品質與衛生,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黎姓、王姓被告並應自主建立及落實食材管理制度,其對監督管理之員工應善盡教育訓練之義務,使員工具有完整食品衛生及品質管理之執行能力。

粿條應儲存在低溫冷藏的環境中,若開封後長時間儲存在溫暖潮濕之處,粿條易受病原性生物汙染,導致食品中毒事件。而黎姓、王姓被告於寶林茶室A13店未盡其監督及教育義務,致使周姓、暖姓從113年3月某日起,至同年3月24日止,將已拆封之散裝粿條均常溫放置在桌面下方層架之置物籃內,位置緊鄰地面及水溝。

粿條放置位置。(圖/中天新聞)

邦克列酸毒素產生過程:

台北信義區3/14-3/17氣溫漸升,根據氣象署,13日均溫17.7度,17日升溫至21.4度,18日起降溫至16.8度,3/19再降至15.3度。而遠百信義A13館每日營業結束後即關閉空調系統,且周姓、阮姓、胡姓被告會在每天下班前,均以水柱沖洗廚房地面,汙水從置物籃側邊之水溝排出,因而形成廚房悶熱潮濕的環境,研判符合唐菖蒲伯克氏菌,椰毒病源型菌株生長,並產生邦克列酸毒素之有利環境,再加上周姓、阮姓、胡姓將粿條長期至於常溫、重複使用塑膠袋等行為,致使該病源型菌株生長,因而產生邦克列酸毒素,導致寶林茶室A13店於3月19日至3月24日間販售之餐點炒粿條、滑蛋河粉所使用之粿條均遭到邦克列酸汙染。

產生毒素過程。(圖/中天新聞)

粿條污染時間軸:

粿條汙染時間軸。(圖/中天新聞)

被害人用餐情形:

寶林茶室被害人用餐情形。(圖/中天新聞)

本案共有33名被害人,經就醫檢測結果均為邦克列酸陽性,其中6名死亡,經相驗解剖鑑定結果均為邦克列酸中毒。

北檢求刑意見:

寶林被告求刑意見。(圖/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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