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溫姓女子與周姓人夫發生不倫,周妻怒告溫女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100萬元,儘管溫女聲稱不知周男已婚,但桃園地院發現,溫女傳給周男的簡訊中提及, 「丟下懷孕的老婆到夜店玩耍真是渣」,顯然早已知道周男已婚,因此判決溫女賠償周妻20萬精神慰撫金。
周男與妻子兩人在2019年11月11結婚,目前育有一子,但周男婚後卻與溫女發生不倫,周妻得知後對溫女提告,溫女雖然坦承與周男發生性行為,但堅稱不知周男已經結婚,不過法院發現,溫女在2019年11月14日,傳給周男的簡訊中曾經提到, 「丟下懷孕的老婆到夜店玩耍真是渣」,顯見溫女不僅知道周男已婚,並且妻子也已經懷孕。
溫女進而向法院哭窮,表示自己是低收入戶,媽媽又罹患癌症,難以支付賠償金,但溫女的臉書,卻有到各地出遊的照片,而且入住高檔精品旅館,加上溫女在彩券行任職,名下有兩輛車,因此判溫女賠償周妻20萬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