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過去在線上遊戲中與一名女子相識後,兩人情投意合並決定進一步發展戀情,但日前女友認為黃男情緒不受控堅決分手,黃男一氣之下持刀闖入女友家中,並用刀抵住女友脖子,再以身材及先天力量優勢逼迫女友與他進行「分手砲」得逞,事後女友立即驗傷提告,一、二審皆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4月,黃上訴也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該名黃姓男子在2019年5月透過線上遊戲與女友相識,雙方在聊天互動過程中互相產生好感,進而成為情侶。然而,去年農曆春節前的期間,黃男至女友家暫住,但女友卻發現他有情緒不穩的問題要求分手,黃男苦苦哀求、試圖挽回也無法澆熄女友想分手的念頭。
直到2021年3月2日上午7時許,黃男持鑰匙闖入前女友苗栗縣的住家,直奔2樓前女友的房間,此時前女友驚覺有異欲出聲跟弟弟求救,卻遭黃男持刀將其脖子勒住噤聲,直到弟弟出門,黃才放下刀子,並要求和她嘿咻。
由於前女友擔心受傷害,先是假意答應降低黃男戒心,接著再抓準時機把刀丟掉往一樓逃跑,結果慘遭黃男攔截,被黃男的身材及力量優勢給壓制,性侵得逞。
事後女友趕緊至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法院審理時認為,兩人雖曾是男女朋友,但既然因個性、價值觀等問題,女友遂而提出分手要求,而黃則應要尊重對方決定,好聚好散,但卻為滿足一己私慾,侵入女友房間,再拿小刀脅迫性侵,造成女友人身自由、隱私權等權益受損害,還產生難以抹滅的心理創傷。
法院審酌,黃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但女友堅決不原諒、不和解,一、二審均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黃7年4月徒刑。黃不服上訴,稱他一時糊塗而犯案,且已有悔意,認為原審量刑過重,但仍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