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會同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於樹林區俊安街執行化製車聯合路邊攔查,透過電子三聯單與GPS軌跡查核,確保斃死豬無流入市面。

為杜絕不法業者將斃死豬私自流入市面,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從養豬場、化製車到化製場三端全面把關,串聯建構起四道嚴密的防禦機制,包含導入電子化製三聯單、運用GPS軌跡進行即時監控、發動路邊機動攔查,以及透過雲端資料庫進行多方比對,從源頭到終點全方位圍堵防疫漏洞。
依據標準作業程序,養豬業者一旦發現斃死豬,必須立即登錄「電子化製三聯單系統」申報數量,集運車司機於現場核對無誤後,須使用裝設GPS定位系統的專密閉式化製車進行清運,其行駛路線與停留時間均受到即時監控,系統也會同步進行數據勾稽比對,若發現養豬場申報頭數與化製場接收量不符或行車軌跡異常,防疫人員將立即追查。

為確保現場載運狀況與申報資料完全吻合,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會同農業部防檢署於樹林區俊安街執行「路邊攔查化製車」聯合稽查,稽查人員現場核對車廂內斃死豬實體數量與電子單據,並同步檢視車載清消毒設備功能、清洗紀錄,以及車廂防漏密閉結構是否完整。動保處近3年針對轄內化製車輛清消毒作業已累計查核468車次,皆無發現異常。
獸醫師黎玉葉指出,化製車載運斃死畜禽時,除了數量必須完全精確外,車輛本身亦須嚴格符合相關防疫與清潔消毒規範。藉由電子化單據、GPS行駛軌跡與現場實地稽查的三重交叉比對,只要發現申報資料、實際載運數量或運輸過程出現任何落差,稽查人員將會深入追查,以確保斃死畜禽在運送過程中不會出現任何漏洞。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6條規定,化製原料運輸車之裝卸及載運過程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規範,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另依同法第20條規定,若罹患或疑患指定動物傳染病之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未依防疫人員指導即時撲殺、燒燬或化製,最高可依法裁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補充表示,隨著天氣轉涼,豬肉市場消費需求大增,動保防疫稽查團隊已全面提升稽查強度,同時呼籲民眾在採購豬肉時,應認明「合格屠宰標章」或選購標示完整的優良肉品,若發現疑慮或運送異常的豬隻屠體狀況,可隨時撥打市民專線1999或動保處專線02-29596353進行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