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漆案檢提抗告 高院仍裁交保理由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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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遭潑漆案,檢方提抗告,高院仍裁定交保除了支持北院的見解外,也直指「檢方抗告沒有理由」;高院認為胡及梁沒有檢方涉犯的組織犯罪嫌疑重大、也沒有構成反覆實施刑法強制罪的餘地等羈押事由。

高院指出,北院認為除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外,胡及梁所涉其他罪名,都是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符合刑事訴訟法准予交保的規定,因此駁回檢察官的聲請,分別諭知胡志偉、梁太富各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認事用法並無違誤,檢方抗告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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