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劫殺老婦 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定讞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水電工黃元鴻前年到莊姓老婦家安裝電源插座,再持水果刀凶狠刺殺莊婦24刀致死、鋸開保險櫃搶走67000元,歷審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原審沒收犯罪所得不當,直接交還給死者家屬,撤銷原判決後,自為改判無期徒刑判決確定。

2017年11月14日,獨居北市新東街的73歲莊姓老婦,被發現陳屍家中廚房,保險箱被割開,檢警查出被害人善於投資理財,在台灣及大陸擁有不少房地產,多年來住家裝潢水電工程,都交給35歲的黃元鴻處理,因此鎖定黃涉有重嫌追緝。

但黃到案否認犯案,謊稱他與莊婦交情很好,當時莊婦跟他聊天,還請喝酒、喝咖啡,他並稱讚莊婦家的咖啡機品質很好,咖啡很好喝。檢警後來靠著「咖啡渣」突破心防,黃始坦承殺人劫財。

北院考量黃男當庭向被害人家屬下跪道歉,應認為對自己的犯行已有悔意,所為尚未達到罪無可逭、最嚴重之罪,依強盜殺人罪判黃無期徒刑,他不服提上訴,但檢方未上訴,高院依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不能諭知較北院更重的刑度,仍判處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一二審沒收67000元犯罪所得,應直接發還給死者家屬,此部分撤銷,刑度部分仍維持無期徒刑確定。

中時 林偉信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