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撿到朋友的女兒!他見醉女倒臥路邊色心起 載走壞壞醒來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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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完事後發現竟然「撿」到朋友的女兒,整個崩潰,也面臨牢獄之災!新竹縣新埔鎮日前發生一起撿屍性侵案,有名男子騎車路過發現一位女子醉倒路邊,他竟把對方載到一位友人的住處性侵對方,事後女子發現自己光溜溜,請這名男子借她手機連絡友人來接,當晚就提告,法官最後判這名糊塗色男4年有期徒刑。

新竹一名色男撿屍竟撿到朋友的女兒,事後發現整個崩潰。(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判決書資料,全案發生在前年(2021年)12岳14日凌晨1點左右,地點在新竹縣新埔鎮,當時這名男子騎車路過發現有一名醉酒女子,意識不清倒臥路邊,他色心大起載走對方性侵,女子隔天早上約7、8點醒來時發現自己沒穿衣服,又在陌生的地方,心知自己被性侵,但女子仍鎮定地向男方借手機連絡友人,接著叫男子載她到芎林鄉的某便利商店,跟友人會合離去,當晚就到醫院驗傷及到派出所提告。

全案鬧上法院,法官根據她繪製男子住所的擺設位置圖、路口監視器和驗傷採證光碟等證據,認定男子的性侵事實明確,法官也認定男子不思尊重他人性自主權,侵害女子且造成身心受創,且後才知道女子是朋友的女兒,認為顯然是隨機帶走倒臥路邊的女性乘機性交,衡酌被告坦承犯行之犯罪後態度、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行為態樣,及其自陳之智識程度、工作經歷、家庭及經濟狀況,依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男子不僅糊塗碰了朋友的女兒,還得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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