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港特定區北側計劃案 中市府:兼顧地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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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台中港特定區市鎮中心北側部分住宅區變更為產業專用區」案,台中市府24日表示,將在兼顧私有地主權益的前提下,舉行意願調查廣徵意見,提送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小組審議參考,為雙港副都心增添未來更大的發展空間。

台中市府都發局指出,台中港地區數十年來,存有土地不當使用窘境,亟待推動有效的改革,因應市鎮中心商業區開發所啟動的需求,市府配合台中港2.0發展定位及構想,同步思考市鎮中心北側區域之發展策略,並考量台中港內工業用地不足的解決之道。

該區公有土地比例達80%,為促進公有土地使用及兼顧私有地地主權益,並提供適當的產業用地,故都發局研提都市計畫檢討變更及相關開發策略,希望有效促土地使用彈性及提升整體土地利用效益。

經過市府先期規畫評估,發現該區住宅用地供過於求,現況幾近未開闢以及貨櫃混用等情形,土地未能有效運用及開發;且鄰近關連工業區及台中港加工出口區現以製造、物流業為主,整體觀看,重工業發展需求已逐漸飽和。

台中市府參酌近年智慧物聯網、大數據新興科技、綠能等相關產業興起,建議應改變過去製造硬體產品導向,朝軟硬整合、服務生態體系、價值創造等趨勢發展,推動區內外鏈結與系統性整合,擴大內需、開創智慧聯網商機,形塑全新產業模式。

因此,將住宅區檢討變更為低汙染產業專用區,帶動雙港區位產業發展潛力及周邊地區整體發展。

但該地區國有土地雖高達80%,區內私有土地夾雜之情形,考量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權益,都發局自今年8月17日起辦理私有土地所有權人第2次意願調查,都市計畫變更草案法定程序尚處都委會審議階段。

為慎重參考所有陳情人訴求及充分尊重地主權益,市府持續參酌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意願,確保地主權益及訴求,據以調整都市計畫變更草案,提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小組審議參考。

都發局對鄰近自辦重畫問題指出,市府105年1月已訂定《台中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及核定重劃範圍審查基準》,規範10公頃以上大面積重畫,不能以自辦重畫方式開發,10公頃以下的重畫,也加嚴審核標準。

針對「公自辦方式」、「公共設施用地比例」及「公有土地比例」三大核心進行規範以強化審查機制,未來,一定面積以上的整體開發區,將由政府以公辦方式開發,更可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另提高公共設施用地比例,符合公益目的,避免重畫區僅開闢道路而無其他公共設施。

另為解決公設保留地問題,都發局舉辦專案通盤檢討作業,針對不必要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將透過政府公辦整體開發方式辦理,以保障地主權益,讓地主能儘快進行土地使用,並協助提升周邊地區整體生活環境品質。

中時 盧金足/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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