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殺警無罪...他曝精神鑑定5大流程 網嘆:真的不能怪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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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逃票鄭男刺殺身亡鐵路員警李承翰,造成對方不治身亡,卻遭法官以「思覺失調」判處無罪,引發公憤,負責精神鑑定的醫師沈正哲也成為眾矢之的,沈正哲昨(1日)在臉書PO出千字文自清,還原過程,一名精神科醫師為此PO文講解鑑定過程,試圖還給沈正哲清白。

網友在PTT八卦版PO文,表示自己也是精神科醫師,資歷不像沈正哲那麼資深,鑑定的案件差不多在100件左右,社會衝擊跟複雜程度更遠比不上這次案件,但看到許多網友發言,明顯不了解司法鑑定流程,決定出來說清楚。

原PO表示,醫生是絕對不會去撈個案的,一定是大家在醫院平常有做這個業務,然後法院會發函給醫院,醫院會決定是否收案,報告完成後發給法院,若有爭議鑑定人需要出庭解釋報告内容。

原PO說,鑑定過程需要耗費大量時間,非常麻煩。他說:

1.首先醫師開始鑑定前,要花大把時間看滿滿的卷宗、舊資料、筆錄、監視錄影和其他證據。

2.接下來則是要進行會談,只要接手這業務,基本上根本沒有時間做其他事,嚴重的個案還需要住院觀察。

3.個案需要接受其他醫院檢查,包括臨床心理測驗與輔助生理檢查。

4.上述完成後,又要花大把時間寫報告,至少是好幾個小時起跳。

5.若需要出庭說明,基本上一個下午就沒了,必須停診,薪水自然也拿不到。頂多一個案子抽成幾千元(因為其他檢查需要成本),基本上都是「談心不談薪在做」。

原PO表示,沈正哲絕對不可能嗆「不管做幾次都是我鑑定」,因為這根本是沒有的事情,法院絕不會這樣安排,一定是發公文換另一家醫院做鑑定。他舉鄭捷為例,當初鄭捷就是兩間不同醫院作司法鑑定。

原PO說,自己也曾在民事案件中,碰過被告家屬質疑的,他表示,自己巴不得對方快找下一家重新鑑定,就算結論不同他也是虛心受教。原PO表示,沈正哲面對每一件案件,態度絕對都是相同的。

針對有人嗆「嫌犯若5年後出院再犯醫師要不要負責」,原PO也反駁,表示沈正哲報告中,明明就有強調若犯人不接受治療,再犯機率非常高,怎麼判決那就是法院的事。

原PO說,精神科醫師只是依專業做自己的工作,若大家這樣不理性謾罵,以後誰敢接案子,難道要讓社會輿論影響到下一家的判斷、中立性?

不少網友也感嘆:「該怪的真的不是醫生」、「覺得是法律的問題」、「應該要求立院修法」、「司法改革失敗,把鍋甩給醫生」、「一群北七被帶風向開地圖砲,自以為正義」、「醫生只是提供專業而已 戰醫生幹嘛」、「重點在修法吧」。

中時電子報 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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