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高雄鼓山區1名22歲曾姓男子不滿15歲楊姓女友提分手,疑似另結新歡,竟埋伏在楊女回家途中,當街眾目睽睽下,持西瓜刀狂砍女高中生26刀,導致楊女頭、頸深處裂傷,左手三指截肢,送醫撿回一命。高雄地院今(27日)宣判殺人未遂罪,重判曾嫌12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法官審理時,痛斥被告預謀砍殺,造成少女截肢永久傷害,無法圓少女演藝夢,,雖然被告稱在監所內,每天都抄寫金剛經,但法官認為抄金剛經並不代表已有悔意,仍重判。
據了解,曾男2019年4月與少女交往,數月後不滿少女提分手,又拒絕見面,懷疑她另結新歡,去年9月7日傍晚騎機車前往少女住處外守候,車廂內預藏西瓜刀。少女返家時,曾男當面和楊女理論,但楊女表示只想要讀書、不想和他交往,曾男一聽惱羞成怒,持刀朝少女揮砍。
少女被砍26刀,當時還因為下意識以手擋刀、被砍斷兩根手指,最後還失血過多倒臥血泊,經路人與少女的姑姑聽聞呼救聲出面制止,曾男才住手。警方隨後趕抵現場逮捕曾男,並查扣西瓜刀及手機,並趕緊將少女送醫急救。
少女送醫後一度遭醫院發出病危通知,經搶救後才撿回一命,醫院診斷結果,少女頭部被砍深度裂傷、頭骨骨裂、後頸肩背多處深部裂傷,左手第3、4指無法接回、創傷性截肢,左第5指及左橈骨開放性骨折併血管肌肉神經韌帶傷害。
檢方查出,曾男逞兇前曾以手機上網查詢殺人罪刑責,高雄地院認定他有預謀殺人犯意,將他依殺人未遂罪嫌重判12年,仍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戴志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