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1名鄭姓人妻,與邱姓男子發生外遇,還在聊天時提及「我的月經還沒來,萬一懷孕怎麼辦!」等字句,也因此姦情曝光,李姓丈夫發現後氣憤提告,鄭女與邱男同樣判刑2月,民庭法官判邱男應賠精神慰撫金10萬元。
檢警調查,鄭女與李男104年結婚,2年就以離婚收場,李男離婚後偷看前妻手機,竟發現前妻與邱男有多筆交談紀錄,其中2人提及在邱男台中住家嘿咻,還表示:「我的月經還沒來,萬一懷孕怎麼辦!」,李男憤而對鄭女及邱男提告妨害家庭罪。
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認定2人確有通姦事實,遂依妨害家庭罪分別判處鄭女及邱男2月徒刑,緩刑2年。
李男再對邱男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法官認為,邱男明知鄭女已婚,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導致李男精神蒙受極大痛苦,遂判邱男應賠精神慰撫金10萬元。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