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Z調查線/扯!民航局職員遭撞全癱 否認開車「雙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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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7日,台中市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車禍案件,一名年僅30歲的民航局職員王銘麟,在五權西街遭違規左轉的黑色Camry撞擊,造成頸椎第5、6節脫位,終生全身癱瘓。然而,車上兩名陽明海運高層卻因法院無法確認誰是駕駛,最終雙雙獲判無罪。

老Z邀請來資深律師何孟臨談陽明海運高層撞癱人案件。(圖/中天新聞)

車禍發生當下,陽明海運台灣營業部襄理陳奕政向警方表明自己是肇事駕駛,並接受筆錄。但在後續審理過程中,目擊證人指稱實際駕駛是同車的協理葉陳輝,使案情出現重大轉折。高等法院採信目擊證詞,將陳奕政改判無罪,檢方隨後改起訴葉陳輝。

一名年僅30歲的民航局職員王銘麟,在五權西街遭違規左轉的黑色Camry撞擊,造成頸椎第5、6節脫位,終生全身癱瘓。(圖/中天新聞)

然而,地方法院重新審理時認為,目擊證人戴發鈺與黃光輝的證詞存在諸多矛盾與不合理之處。戴發鈺聲稱車禍發生於下午4點45分,但實際時間應在42分前;黃光輝則從未在第一時間做筆錄,直到半年後才應家屬請求出面作證。兩人對車輛顏色、事發經過的描述也前後不一。

一名年僅30歲的民航局職員王銘麟,在五權西街遭違規左轉的黑色Camry撞擊。(圖/中天新聞)

「這訴訟7年是血和淚,」王銘麟的母親哽咽表示,「有兩個人,兩個都判無罪,那車子會自己跑嗎?它是電動車或是遙控車?」這場車禍不僅摧毀了一個前途光明的年輕人,更讓一個家庭陷入困境。王母被迫提早退休照顧兒子,龐大的醫藥費已超過600萬元,打官司也花了200多萬。

監察院介入調查後指出,本案最大問題在於警方未及時進行鑑識採證,過度依賴人證。兩次起訴都缺乏完整的事證蒐集,且未審慎評估證人證詞的可信度。律師何孟臨表示,根據實務統計,人證可信度僅約18%,容易受到記憶疏漏、主觀臆測等因素影響。

由於司法判決已定讞,且超過可提再審的時效,這起案件陷入無法救濟的困境。「這個案件基本上是全部路都走死的狀態,」律師何孟臨表示,「除非升格為社會矚目案件或經由總統介入,否則按照目前規定,這案件已經是死胡同,真的沒辦法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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